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意见
(益政办发〔2007〕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控辍保学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控辍保学责任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辍学学生返校通知制度等,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三)落实“以县为主”的办学管理体制,积极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大力改造学校危房,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实施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扶贫和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工程,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四)坚持以法治教,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依法治教的轨道。各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地控辍保学规章制度和乡规民约,明确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保学责任。村(居)委会要协助政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坚决杜绝中小学学生辍学务农、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
(五)建立扶贫助学的有效机制。市、县两级要共同做好家庭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不断拓宽救助渠道,帮助贫困学生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学业。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学校收费的规定,坚决制止学校及其他部门对学生的乱收费行为。要提倡贫困生使用免费循环课本或借用课本,做到不让家庭贫困中小学生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