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市中心城区街巷和桥梁名称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6〕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规范中心城区街巷和桥梁名称,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组织对市中心城区主干道和次街巷进行了命名更名,并由市民政局发布了《关于益阳中心城区街巷名命名更名的公告》(益民字〔2005〕56号)。此外,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六次市长办公会议已决定,益阳资江一桥更名为银城大桥,益阳资江二桥更名为清水潭大桥,益阳资江三桥更名为龙洲大桥。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益阳中心城区街巷命名更名的公告》使用街巷名称,规范使用桥梁名称,不得沿用旧名或擅自改用新的名称;上报文件资料,必须使用规范名称;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使用规范的街巷和桥梁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