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方案设一级指标(A级)3项,二级指标(B级)12项,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1000分。
二、督导评估指标及分值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A1推进素质教育
| 500
| B1组织领导
| 100
|
B2 教育教学管理
| 280
|
B3教师队伍建设
| 120
|
A2教育经费保障
| 420
| B4教师工资
| 50
|
B5公用经费
| 70
|
B6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 30
|
B7学生资助资金
| 30
|
B8经费管理
| 120
|
B9教育费附加
| 60
|
B10两项工程实施
| 60
|
A3督导整改
| 80
| B11教育费附加问题整改
| 40
|
B12职业教育问题整改
| 40
|
合计
| 1000
| -----------
| 1000
|
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A1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500分
| B1
组
织
领
导
100分
| 1.组织领导
办学思想端正,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订本行政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实效。
| 50
| 1.组织领导(50分)
①领导重视及措施(30分)。区县政府高度重视素质教育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订推进本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建立素质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并认真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按20-10分计分。加大教育督导的力度,将素质教育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计10分,否则扣10分,计0分。
②办学思想端正(20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形成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新闻宣传媒体不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及学校的升学率,计20分,否则扣20分,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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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 50
| 2.教育均衡协调发展(50分)
①消除薄弱学校(10分)。区县政府对统筹教育资源,消除薄弱学校有实际措施,有明显成效,计10分。存有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图书等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的薄弱学校,扣5-10分。
②班额符合要求(10分)。中小学有超过规定人数3人以内的班,扣5分;有超过4-5人的班,扣8分;有超过5人的班,扣10分。扣完10分计0分。
③教育均衡协调发展(30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计30分。无区县级实验幼儿园扣5分;无乡镇政府办公办中心幼儿园扣3分;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城、乡间发展水平差距明显,扣5-12分;区县中职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例达到45%,计10分,每低1%扣1分,扣完10分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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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280分
| 1.学校行政管理
所属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理念先进,育人氛围浓厚,校风、教风、学风积极向上。学校安全防卫、卫生工作到位,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 40
| 1.学校行政管理(40分)
①校舍及校产管理(10分)。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各专用教室、食堂、宿舍及校产设备管理规范,计10分,每有1处管理不善,扣2分,扣完10分计0分。
②校园文化建设(10分)。校园环境净化、美化、绿化,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创设了良好的人文环境,按10-5分计分。
③安全管理(20分)。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完善,按5-0分计分;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部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按10-5分计分;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展安全教育,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2007年区县域内学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20分,计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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