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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8〕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日照市教育局 日照市财政局 日照市审计局 日照市监察局)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推进了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全市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促进和保障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完善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要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专项督导要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集中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专题督导,做出专题性评价;经常性督导要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建立实施督学责任及责任区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措施

  从2008年起,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将每年一次的综合督导调整为每届政府任期内两次(即在每届政府任期内的第二年和第四年各进行一次),其它年份进行专项督导。要建立市级督学联系点制度、县级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加强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办学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各区县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实施督学联系点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途径,更好地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切实做好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

  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重点督查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侧重于对区县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二是教育经费保障。主要督查2007年以来,国家、省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面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督导整改。主要是对城市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拨付、使用和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市对各区县督导评估于2008年4月上旬进行。各区县要在2008年3月15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市对各区县的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安排。

  附件:
日照市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一、说明

  (一)为优先发展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2007年度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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