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全面开展饲料、兽药、残留监督监测。组织实施2008年度全国和广东省辖区饲料、兽药质量监测计划和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行生产、经营和使用全方位质量安全检测,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饲料标签、生产环节和市场流通环节兽药产品的质量。组织开展养殖环节动物饲料和饮用水中的药物例行检测以及畜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对抽检不合格和残留违规行为进行追踪和处罚。
三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企业的例行检查和突击巡查,督促企业建立饲料生产记录等制度,规范原料使用、生产和销售行为,制止兽药生产企业不按GMP规范运作的行为,组织开展饲料厂规范使用原料的整治行动,禁止饲料企业违规添加禁用药、原料药、非法添加剂的行为;以鱼粉等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为重点,开展饲料、兽药产品标签专项检查;加大对获得饲料、兽药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加强对《饲料标签》标准以及兽药产品标签的宣传;扩大抽查饲料、兽药标签的范围,强化对违规饲料、兽药企业的整改措施,杜绝和减少因不规范标签所造成的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四是严肃查处有意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兽药产品的行为。对于获得行政许可的企业,知法犯法,蓄意违规的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禁用药品饲料以及假劣兽药大案要案的查处,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与宣传力度。
五是扩大饲料企业全程质量监控试点。加快推进企业开展HACCP认证和饲料产品认证,力争全年完成15家饲料企业的认证,为在全行业推行HACCP打好基础。
六是促进企业实施饲料、兽药产品名牌战略。目前我省饲料、兽药产业正处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整合提升的阶段。要抓住饲料、兽药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饲料行业协会、动物保健品协会作用,组织饲料、兽药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引导饲料、兽药企业走发展中创名牌,用名牌促发展的道路。今年要进一步评比一批农业类的饲料、兽药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升饲料、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饲料、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饲料业、兽药业和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将饲料、兽药专项整治行动列入畜牧兽医、饲料管理部门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切实按照农业厅与各市局签订的责任书要求,落实责任制,加强上下沟通和交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经费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纪律。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应不徇私情,对抽查企业名单要严格保密。检测工作要科学、公正,如实上报检测结果,不虚报、谎报或瞒报。不向抽检企业或个人收取监督检测费用。要认真执行检测结果复议程序,保障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检测结果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对外公布。
(三)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资源,宣传饲料、兽药专项整治的成效、经验和意义;促进全社会关注饲料、兽药安全监管工作,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通报专项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对损农、坑农事件予以曝光,用生动鲜活的案例促进农民知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打假护农,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5:
2008年广东省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农机专业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现根据《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及农业部下发的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建立、规范和完善全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质量监督体系,建立整顿和规范农机市场秩序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农机产品质量监督跟踪力度,促进农机质量监督跟踪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农机产品质量。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制定、公布广东省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
(二)开展对列入农业部强制性检测认证和财政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重点跟踪调查财政补贴购置的收割机、插秧机、喷雾器、微耕机等机具的质量情况。
(三)严厉查处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法定检测机构鉴定检验,擅自粘贴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的行为;盗用其他企业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或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合格证、商标的行为。
(四)建立和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协助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
三、整治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对人民生产生活高度负责的精神,要站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确保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农机打假社会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农机产品质量检查和打假护农的目的意义,使农户充分认识农机产品质量对维护农民权益、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加大对农民的操作使用培训力度,督促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体系。在省、市、县三级成立质量投诉站(点)基础上,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农民对财政补贴购置的农机产品质量的投诉。
(四)进一步落实农机产品质量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向相关生产和销售企业通报质量投诉及质量跟踪调查情况,督促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完善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