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开展肥料科技咨询活动。
3月份和7-8月份参加“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放心肥料下乡”现场咨询活动,并结合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活动,大力宣传肥料法律法规,普及肥料识假辨假能力、维权意识和科学施肥知识。
(二)组织开展肥料质量监督抽查。
3月份和7-8月份,省农业厅将会同有关市、县农业部门对全省的肥料市场进行肥料质量监督抽查,抽查重点是复混肥料、精制有机肥料、磷肥、叶面肥等肥料品种,掌握肥料质量动态,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各级农业部门要制定肥料质量年度抽检计划,组织肥料质量监督抽查。
(三)组织开展肥料市场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春秋两季用肥高峰时节对本辖区的肥料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市场监管。一是对所辖县(市)、镇、乡村肥料批发市场、肥料经销店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复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精制有机肥、叶面肥及群众投诉多的产品,检查肥料经营主体的证照是否齐备,产品的登记证是否有效,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和是否夸大产品功效等。二是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特别是对一些群众投诉多和在市场抽检中多次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作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场地情况、生产设备情况、检验仪器设备和检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和企业库存产品情况(产品肥料登记证是否有效,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等)。
(四)狠抓典型案件查处。
根据群众举报和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肥料质量投诉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整治制假售假窝点及其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密切配合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提高肥料执法监管的震慑力,有效遏制肥料制假售假等犯罪行为。要做到查获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确保肥料打假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五)大力推进行业自律。
充分发挥省肥料协会的作用,制定会员认可的行为规则并监督执行,引导、鼓励重点企业和大型农资市场开展内部监管和行业自律,提高肥料行业的自律意识。组织肥料生产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召开肥料质量管理座谈会,针对全省肥料质量状况和形势,讨论研究提高我省肥料质量的对策和措施,提升产品竞争力,树立广东肥料的良好形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近期,肥料产品价格特别是肥料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给广大农民和肥料生产企业造成较大影响,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肥料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肥料市场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力度,狠抓肥料质量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肥料打假工作责任制,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假冒伪劣肥料坑农害农事件的,要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级农业部门要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加强肥料打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专职的执法机构,把肥料执法工作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保证人员经费和执法经费,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为肥料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
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履行牵头协调职责,主动加强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加强肥料打假信息的交流和沟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实行联合办案,对“四重一大”(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大案要案)进行重点整治,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上下互动、横向联动、齐抓共管的肥料打假合力。
(四)加强信息沟通,反馈整治动态。
各级农业部门在组织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发现或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实行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和重大事件急报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的动态情况,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曝光违法案件,教育群众,警示和震慑违法分子,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3:
2008年广东省种子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和厅的要求,结合我省种子市场实际情况,以及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积极开展种子执法检查活动,制定2008年广东省种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一、打假工作思路和目标
2008年我站还将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管理原则,深入开展种子专项治理活动,狠抓市场兼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品种选育者、种子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自由竞争环境,促进我省种子产业化健康发展,加大种子打假力度,稳定种子市场,提高供种质量,保证农业用种安全。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划定打假区域和市场,打假工作结束以后要认真作好总结。
二、工作目标
2008年重点整顿杂交水稻种子和杂交甜、糯玉米种子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强化种子质量抽查及花期田检工作,把好种子安全生产关,加强对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包装标识的检查,对屡教不改的要依法查处。
重点查处以下六种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违法经营种子行为。会同工商部门坚决查处无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超出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规定)和无营业执照从事生产、加工(含包装)、分装、经营种子;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未核准经营“销售包装种子”或“代销包装种子”而销售种子的行为。
2、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种子。查处种子类别、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种子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或标签标注指标;种子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种子。
3、查处生产、销售无质量指标、品种审定编号(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进口种子审批文号(进口种子)的种子。
4、会同工商部门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种子。
5、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