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淄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淄政办发〔2008〕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将“淄博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更名为“淄博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刘有先(副市长)
副主任:霍自国(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少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委 员:李延永(市发改委副主任、服务业办公室主任)
钟 群(市经贸委工会主席)
牛瑞洲(市教育局副局长)
倪 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凤勤(市监察局副局长)
卜德兰(市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办主任)
李洪锴(市农业局副局长)
苗其山(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允刚(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立春(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国栋(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庆国(市旅游局副局长)
任良成(市法制办副主任)
孔凡利(市粮食局副局长)
吕 伟(市服务业办公室副主任)
张志祥(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