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发挥应急处置工作的运转枢纽作用,当好领导处置突发事件的参谋助手。
(2)协调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协助领导对突发事件和紧急要情进行快速协调和处置。
(3)承担清明节期间总值班工作,协调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
(4)及时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各类应急信息。
4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要建立应对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反应系统,在处置应急事项时互相支持配合。
清明祭祀高峰日,全市各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都设立观察点。观察点的任务是每天向办公室报告情况、经验、问题和动态,活动结束后报告总体情况。
5 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块为主。事件发生后,各级要根据事态发展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事件进展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等因素,市应急预案设定两个响应等级:一级响应和二级响应。一级响应由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二级响应由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职责。
5.1 一级响应
5.1.1 事件发生情况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某一个或一个以上殡仪馆和公墓(陵园)及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纠纷闹事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5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2万人以上或8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场持续2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