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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主要职责: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宣传部门要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要大力宣传殡葬和森林防火等有关法规和政策,总结推广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公祭等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服务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

  公安部门要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

  卫生部门要负责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

  交通部门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同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森林等地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宣传防火知识,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发现火灾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丧事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城市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市区(特别是重点祭扫地区周边)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纠正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3.2 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局长徐邦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市民政局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值班电话:0771-5505931、5505930。

  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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