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统一指挥。在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通过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应急工作。
(4)分工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做好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殡葬服务单位按照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2 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在每年祭祀高峰期即清明节假期前后十五天,某一个或一个以上殡仪馆和公墓(陵园)及其周边地区内,因祭祀活动发生的交通堵塞、火灾、人员拥挤造成踩踏、爆炸、群体性纠纷闹事等突发事件,一次突发事件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在祭祀场所内及周边5公里范围内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达1万人以上或500辆车以上;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及周边地区火灾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周边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因灾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需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及重大财产损失;
因祭祀活动造成祭祀场所内人员拥挤踩踏造成挤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祭祀活动在祭祀场所内发生闹事流血事件造成受伤人员达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达1人以上;
在祭祀场所内发生爆炸事件造成受伤人员10人以上或死亡人员1人以上;
因殡葬服务事件受损失的群众借清明节时机聚集上访人员冲击政府机关或殡葬服务单位达100人以上。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3.1 市清明节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温守荣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祀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副组长:李 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徐邦兴 市民政局局长
主要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跃明、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志高、市民政局副局长沙文胜、市卫生局副局长杨晓钊、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苏拥军、市交通局副局长覃阳、市林业局副局长黄安树、市工商局副局长郭远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