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药品广告治理。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的治理力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坚决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5、加快建设药品监控信息网络。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药品动态跟踪监管。推进药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一户一档,进行台账式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药品的企业以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依法打击。
6、加强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建设。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监督执法条件;加快药品检验、药品再评价、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能力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网络技术,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和监管资源综合利用,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氛围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拓宽宣传途径,创新宣传方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开展以“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和谐日照”为主题的食品药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三进”活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广泛宣传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典型,加大对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的宣传力度,及时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典型案件,增强部门、企业的责任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评估和分析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状况,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一)强化责任落实。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制度,各级政府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政府工作的重要约束性指标和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积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积极为监管执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保障经费投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部门多、监管链条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食品药品执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