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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有关部门要在总结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启动第二批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的创建活动,同时,要推动省、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区)提升级次。要将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农村市场食品质量水平。
  (二)努力构建食品安全四个体系。
  1、构建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深化重点食品评价性统一抽检工作,扩大品种检测范围和检测批次,汇集整理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的例行监测和执法监督抽查数据,建立食品安全监测信息网络,进行综合分析利用,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和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有针对性地实施食品安全动态性和预防性监管。
  2、完善信息体系。整合信息资源,有效发挥“日照食品安全网”的作用,搭建统一开放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工作交流、绩效评价、抽样检测、事故查处、督查督办等信息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实现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3、健全应急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操作手册》,不断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制度建设,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保障处置系统,提高应急能力,确保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4、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征集、评价、披露等制度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加强行业自制,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大力推进药品安全科学监管。
  1、抓好药品生产环节监管。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整治,完善驻厂监督员制度和质量授权人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的动态监管;支持药品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药物创新研发,扶持中药发展。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和质量监督抽验;加强对含兴奋剂药品的监管。坚决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规生产经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
  2、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重点打击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管住药品流向,健全购销台账制度,确保问题药品能够及时召回;建设药品连锁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用药。
  3、加强基层药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监管机构和助理员的作用,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优惠政策,继续大力发展“便民药房”、“便民药柜”。积极促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农合”的有机结合。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购销渠道,保障农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方便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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