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政办发〔2008〕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办发〔2007〕1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32号)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国务院多次召开会议,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清当前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 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积极推进科学监管,理顺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杜绝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明确任务目标,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当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牢牢掌握市场动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1、突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责任网、部门监管网、群众监督网(以下简称“三网”)建设。充分调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助理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集体用餐安全性,重点抓好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控,从事后监管转向事前预防。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规范农村食品经营行为,加强农村集贸市场日常监管,有效遏制过期变质和问题食品流入农村市场的不法行为。
2、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2007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健全区域监管网络系统,深入推行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严把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关;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生产监管,加快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要采取重点区域重点整治、重点品种逐项整治、重点问题督促整治的措施,大力开展“两边五小”(城区周边、校园周边,小作坊、小市场、小餐馆、小超市、小食品店)和“三类食品”(海产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抽样检测合格率低的品种的监管力度,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