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式
(一)下达指标任务:每年2月底前,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部门职能分解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3月底前下发执行。
(二)组织考评:绩效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评估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12月份,各部门对照下达的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次年1月份,由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形成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报告,上报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考核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市统计局及时提供指标测算核定方面的基础材料;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写出书面报告,对主要指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做出详细说明。凡是主要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向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六、表彰奖励
根据考核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从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本办法由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2008年市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任务分解
一、市发改委
1、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服务业“十一五”规划,并认真抓好国家、省、市服务业规划、计划及有关规定的实施和落实。
2、搞好调查研究,对影响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做好服务业项目和资金的争引。加大“跑省进京”力度,积极做好服务业项目和资金的争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省、市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管理工作,确保服务业引导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4、认真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引导投资结构调整,扩大服务业投入。在服务业项目审批中,属于市审批、备案的项目,材料齐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项目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转报上级审批的项目,符合转报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报。
二、市经贸委
1、大力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尤其是制造业物流的发展,引导制造业物流外包和分业经营,完成制造业流程再造,提高生产效率,加快产业改造和产品升级,增强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2、推动全市制造业基地建设,带动促进现代服务业配套发展。
3、指导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制造业产业优势,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
4、全市典当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8%以上,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从业人员增长15%以上。
三、市外经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