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和国内外人士通过市长信箱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及时答复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应由政府处理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需紧急处置的事项,要迅速反应,马上就办,做到不漏项、不误事。
(二)对不属于政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向来信人说明情况,告知其向有关机关反映。
(三)负责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应由市政府及其部门解决事项的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反馈、统计、归档等工作。
(四)负责向各区县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及市政府网络单位转办受理的事项。
(五)对来信人反映的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之间的问题,进行督促协调处理,并重点对市领导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和协调处理。
(六)对久拖不决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造成损失的,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七)负责对市长信箱网络单位的检查、指导、协调、督促、考核、奖惩及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受理范围
(一)对市政府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
(二)对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建议。
(三)对市政府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
(四)对群众反映的应由市政府解决的求助事项。
(五)其他属于市政府职责,并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市长信箱只受理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反映的问题,不受理来话来访。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军队、法院、检察院以及民主党派、民间社团等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属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四、工作程序
(一)市长信箱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实行网上转办、网上催办、网上督办、网上反馈。受理中心对网上来信进行分析、核实,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政策明确规定或其他需受理中心直接答复的问题,应当即给予答复;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通过市长信箱网络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适时向承办单位查询转办事项的处理结果,督促承办单位按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主动说明原因,并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紧急事项,承办单位应立即处理,并随时报告处理情况。
(三)市长信箱及网络成员单位受理的问题,一般应在7日内办理完毕。问题比较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及时向来信人说明情况,并报告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办理时限一般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对目前因客观条件所限,不能办理的问题,应在7日内向来信人解释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