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若干意见
(陕办发〔2008〕1号 2008年1月9日)
近年来,我省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涌现出许多带领企业加快发展、赢得职工信任的好班子和优秀经营管理者。但是,也有部分企业管理不规范,改革发展滞后,少数领导人员不思进取,甚至违纪违法,损害了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精神不断推进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优化治理结构、突出制度创新、深化规范管理,创建一批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领导班子,提高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省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
(一)始终坚持用党的建设理论成果武装思想。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紧密结合省属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省属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建设西部强省新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展学习现代经济、科技、社会管理和法律等知识活动,不断增强驾驭市场经济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开创新局面能力。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把用科学理论武装思想作为坚定信念、提高能力、推进工作的重要任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和谐企业目标。
(二)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推进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中,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求,把党组织工作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支持企业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开展活动新方式,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工作机制。企业党组织和经营管理机构领导职务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省属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从组织制度上保证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探索和实践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人力资源配置和人员调整中,一是要管原则,把好导向关,体现党的干部政策;二是要管标准,把好资格关,落实干部“四化”标准;三是要管程序,把好规则关,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既体现企业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又支持企业负责人行使经营管理工作中的用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