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
(陕办发〔2008〕3号 2008年1月15日)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省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我省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发展迅速,势头良好,整体实力和办学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已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需求、促进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证明,党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是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提基础,加强党的建设是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政治保障,规范管理是民办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实践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总结、进一步完善。
2.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是解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维护校园稳定和谐的现实需要。目前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民办高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法人财产不落实,办学行为不规范;一些民办高校党组织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党组织和行政机构关系不很协调,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职能没有充分发挥;一些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务干部队伍、党员队伍建设,特别是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对民办高校监管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3.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是保证民办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需要。民办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担负着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责任。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民办高校管理,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对于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学校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对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的稳定与和谐,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