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林权制度等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支农信贷综合试点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强化招投标管理,推广项目法人招标和代建制。积极参与湄洲湾南北岸港口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指导27家企业改制,力争年内有新的企业上市。
七、加强外经贸工作。积极参加商交会、海交会、广交会“5·18”、“6·18”、“9·8”等招商活动,赴东南亚、台湾、广州、南昌等华侨和莆商聚集的地区推介项目,利用中国·莆田木业投资贸易洽谈会、莆商大会、中国(莆田)海峡工艺品博览会、莆田医疗器械药品展销会、妈祖文化旅游节等招商平台,发挥侨乡优势,推动民资回归,扩大利用外资。顺应出口退税政策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鼓励企业扩大进出口,开拓新兴市场,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实现市场多元化。举办莆台妈祖文化暨经贸活动,加快莆台农林牧渔业和农产品加工合作,办好台湾农民创业园,建立对台出口商品基地。吸引香港物流、金融、旅游等服务业来莆投资,推动香港服务业与我市制造业对接。加强与澳门合作。
八、推进城市建设。抓紧编制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和一批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加强滨海新区建设,加快莆田一中妈祖城校区、新安国际医院和海西度假村、动漫影视基地建设,完善妈祖城核心区路、水、电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滨海、港里和东秀社区建设。建设平海湾路堤工程,筹建妈祖城行政办公中心。加强中心城市建设。做好城港、荔涵、荔园、荔港、仙港、秀屿环城北路等主干道两侧绿化,以及玉湖公园、绶溪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抓好市政道路、新汽车站、公交场站、自来水、路灯夜景等一批城建项目,计划年度投资61亿元。继续推进护城河五期、宫口、鲤中、笏石等片区旧城改造。推进木兰溪防洪二期霞林段和三、四期工程建设。
九、加强生态建设。实施一批重大的生态工程,建立一批生态示范区。继续实施沿海防护林、速丰林、城乡绿化一体化与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6.3%。改善木兰溪、萩芦溪等流域水环境,严格保护东圳水库和金钟水库等饮用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快湄洲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