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公正办案,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办案质量是行政复议制度的“生命线”。能否发挥好行政复议的作用,关键在办案质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要牢固树立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对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或政策规定,要坚决予以纠正。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变更的要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坚决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要坚决赔偿,决不能姑息迁就。对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而且程序正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要依法维持,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二要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申请的接收与受理程序、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汇报程序、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程序、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不提交证据材料的处理程序、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处理程序,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可操作性。三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基础上,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处理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与纠正其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关系,处理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创新案件办理方式方法,是提高办案效率的重要途径。一要大胆改革案件审查方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要尽量适用简易程序,以书面审查为主,确保快速结案。对事实、证据争议较大的案件,要坚持实地调查制度,提高事实、证据认定的准确度。对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要注意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广泛集中各方面的智慧,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要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开庭审理等方式,让当事人全面举证、充分质证、明辨是非,提高当事人对行政复议结果的认同度。二要加大调解的力度。要弘扬“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三要适当简化行政复议文书内部处理程序。要积极探索简化行政复议文书内部处理程序的有效方法,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坚持由行政复议机关行政首长签发,一般性行政复议文书可以在行政首长授权的情况下由行政复议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发,以便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四要总结推广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通过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深入研究依法行政中的深层次问题,并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反馈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