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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今明两年工作重点是开展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查工作。并结合国家建设部的有关要求,选择我市20个重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示范工程,进行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节能服务等制度,并逐步在我市范围内推开。

  三、主要工作内容

  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一)能耗普查。对我市所有国家政府机关办公建筑(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建筑类别、结构形式、往年能耗年度总量等基本信息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南宁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统计表》,并建立我市市级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基本信息数据库。将得到的往年年度能耗总量与同年代同类型建筑进行比较,做出同类型建筑的单位面积年均能耗总量及人平均年能耗总量,作为判定我市建筑能耗水平的依据。

  (二)能耗监测。对高能耗重点建筑安装分项计量装置,通过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分析能耗数据,实现对重点建筑能耗的实时动态监测;对能耗统计、能源审计等基本信息实现从全市,到全区,乃至全国联网,进行汇总分析。

  (三)能耗统计。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基本情况、能源消耗(电、水、燃气、热量)分季度、年度的调查统计与分析。

  (四)能源审计。根据能耗统计结果,选取各类型建筑中的部分高能耗建筑,或部分具有标杆作用的低能耗建筑进行能源审计。

  (五)能效公示。在指定的政府网点以及我市主流媒体对能耗统计结果和能源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六)制度建设。制定我市能耗统计与能源审计管理办法、能效公示实施意见;建立我市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建立能耗超定额加价制度。

  四、工作计划安排

  2007年首先开展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普查工作,并选择我市20个重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示范工程,进行能耗监测平台的建立及能耗统计工作。2008年继续完成20个示范工程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工作,并着手有关制度建设,初步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2009年至2010年,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监管范围,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并逐步开展对我市高耗能建筑的节能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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