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实施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陕政字〔2008〕3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实施民生八大工程的领导,根据全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动员会议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实施民生八大工程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项目、资金办公室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袁纯清 省长
副组长:赵正永 常务副省长
成 员:
秦 正 省政府秘书长
祝作利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小燕 省财政厅厅长
杨希文 省教育厅厅长
龚汉江 省监察厅厅长
屈方方 省审计厅厅长
鬲向前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曹莉莉 省民政厅厅长
刘少明 省卫生厅厅长
谭策吾 省水利厅厅长
曹 森 省交通厅厅长
王 宏 省农业厅厅长
李子青 省建设厅厅长
余华青 省文化厅厅长
郭汉文 省农综(扶贫)办主任
任贤良 省广电局局长
孙安会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张 炜 省科技厅厅长
牟怀岐 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李荣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冯月菊 省人口计生委主任
李明华 省体育局局长
赵 荣 省文物局局长
洪康喜 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资金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祝作利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民生八大工程总体建设规划;制定下达分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分析民生八大工程实施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及各市(区)搞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统筹;加强项目管理,检查项目质量,督促项目进度,抓好验收工作,定期向社会通报民生八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协调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资金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由刘小燕同志兼任,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全省民生八大工程中期预算和省级年度预算,制定下达分年度市县承担的资金指标;督促市县编制本级民生八大工程中期预算和年度预算;组织制订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预算与资金拨付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会同主管部门对民生八大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协调工程项目实施中资金方面的问题;定期向社会通报民生八大工程项目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