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具体规划和安排部署。不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落实学法规划,创新学法形式,定期开展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并形成制度。全年举办4次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讲座。

  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法制办负责。

  (三十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着力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各级政府部门在抓好各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继续抓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监督法》、《物权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修订和即将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要进行必要的学习、宣传。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结合实际,改进方式,注重实效。积极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

  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三十四)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在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和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后,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适应执法工作需要。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市人事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八、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十五)重视发挥政府(部门)法制机构在政府(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各级法制机构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直各部门建立法制科室负责人列席办公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法制机构参与审核本级政府对外签订合同制度以及参与本地区重大涉法案件处理的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代表政府出庭应诉的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