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监察局、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文化局、档案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加快推进以服务公众为核心的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审批,争取尽快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信息产业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五)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细化操作程序,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突出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将安全生产资金强制投入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领导包保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位。完善公共服务职能,方便城乡居民求助,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整合集约利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方式创新
(六)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抓紧制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深入研究探讨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体制机制问题,为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打好基础。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编办)牵头负责。
(七)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尽快出台《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意见》,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深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现有在职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此项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编办)牵头负责,市政府相关部门参加。
(八)进一步完善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继续推进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直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九)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