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新准则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
(大财会〔2008〕213号)
大连地区各上市公司:
为配合财政部会计司对全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执行情况的调研与总结工作,了解掌握我市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新准则的评价与建议,进一步推进新准则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我局决定开展新准则执行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为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市财政局组建了“大连市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执行情况调研小组”。望各上市公司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借开展调查工作的机会,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繁荣我市经济作出贡献。
二、整理汇总,按时上报。
各上市公司在认真总结本单位执行新准则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本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总结报告并如实认真填写调查问卷。5月30日前,将调查问卷和总结报告的纸质材料、电子版一并报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617房间)。
执行新准则的总结报告基本内容如下:
(1)本公司新准则执行的总体情况。
(2)本公司新准则执行的效果或后果分析。
(3)本公司新准则执行的经验与体会。
(4)本公司新准则执行中尚存在的问题。
(5)对新准则及其执行的意见与建议。
三、加强交流,积极参与。
我局将召开新准则执行情况座谈会,届时将请各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到会并就本单位执行新准则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交流,并重点选择部分上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1.大连市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一)
2.大连市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二)
二○○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
大连市上市公司2007年新准则执行情况调查问卷(一)
注意事项:
1.填空题请直接把答案写在横线上。
2.判断题请直接在括弧内的填写“是”或“否”。
3.选择题请直接把答案写在括弧内,在选择“其他”选项时请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