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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意见


  10、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和数学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教师布置的各科课外作业必须全批全改。

  11、不得变更公办学校性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以改制为名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搞“校中校”或“一校两制”。

  12、规范普通高中基本建设和招生行为。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贷款新建、改建和扩建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中招生的有关规定,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生,不接收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占用学校公共教育资源举办复读班或招收往届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四、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13、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素质教育由外延到核心突破的关键环节。各级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课程改革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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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式,摒弃满堂灌、“填鸭式”等落后的教学方法,倡导主动参与、启发式的教学方式。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各中小学负责同志要重视、支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并坚持听课、评课,为教师做好示范。 

  15、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充实学生校外学习实践活动。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建设实践基地,整合有效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委员会的作用,大力推进校外教育与实践活动工作的开展。积极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成长、自然观察、社会考查、科学探究、参观游学等自主学习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天,初中生不少于20天,高中生不少于30天。

  五、深化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的评价体系

  16、建立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更新教育理念、实施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制止学生辍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做到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各级政府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的唯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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