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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桥水库灌区一期工程供水水价的复函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大桥水库灌区一期工程供水水价的复函
(川价函〔2008〕78号 2008年4月21日)


凉山州物价局、凉山州水利局:

  《凉山州物价局、凉山州水利局关于大桥水库灌区一期工程供水水价的请示》(凉价〔2007〕81号)收悉,经研究,决定暂授权由你们按照以下原则安排大桥水库灌区一期工程供水水价:

  一、农业灌溉用水的水价按照不高于当地现行的农业水价标准由你们试行安排;

  二、非农业用水水价按照不高于都江堰灌区的现行非农业用水水价标准由你们试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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