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改变信息提供者提供信息实质性内容的;
(五)其他违反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转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活动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控告和检举,有关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附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表
汕头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情况表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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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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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公告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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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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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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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ogpo.gov.cn
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ogp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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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t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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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公告的报纸
| 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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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申请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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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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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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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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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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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办公: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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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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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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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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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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