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二○○八年五月七日
许昌市2008年防汛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汛工作总的要求
今年防汛工作,要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总的要求是:在规定的防洪标准内,大中型水库不垮坝,主要防洪河道堤防不决口,平原地区排水畅通,城市安全度汛;主要交通干线正常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科学安排,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水库防汛
白沙水库的调度运用严格按照省防汛指挥部批准的度汛方案执行,由省统一调度指挥。在水库采取非常措施时,提前通知下游有关市、县防汛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防洪应急预案,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中小型水库要根据现有防洪标准,由所在县(市)防汛指挥部逐座制定运用计划和防洪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保证安全度汛计划实施。
各县(市)、乡(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汛期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对位置重要的水库,要重点加强防护,确保安全度汛。对病险水库以及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按照防洪应急预案,落实通信、预警措施,发生险情时要及时抢护、做好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结合天气预报,科学调度,蓄泄兼顾,发挥防洪兴利的综合效益。
(二)河道防汛
我市主要防洪河道、大型水闸及重点中型拦河闸严格按照《许昌市2008年主要河道防洪保证任务和大中型水闸调度运用计划》调度运用,落实河道防洪应急预案,确保防洪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全力抢险,必要时按规定采取分洪、滞洪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灾损失。具体要求是,当河道洪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防汛专业队和沿河各乡(镇)常备防汛队伍上堤查险,对防洪工程进行严格细致的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河道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上岗到位,防汛责任区领导带队上堤查险,增加巡堤查险人员。当河道洪水位接近保证水位且预报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相关县(市、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及时到达分管责任区指导抗洪抢险工作;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动员防汛抢险专业队和沿河群众上堤抢险防守,并做好预备抢险队的组织调集工作;同时向当地驻军通报汛情,请部队做好投入抗洪抢险的准备工作;并全面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准备工作。当河道洪水位超过保证水位且预报洪水位继续上涨时,市防汛指挥部发布紧急管制命令;相关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动员社会各部门力量全力抢险;按批准的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做好分洪各项准备工作,并组织转移分洪区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