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 19所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加强对标准化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为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建立健康档案。
12 .不发生赴京、赴省集体上访,来市集体上访不超过 5批;到市重访率不超过 13%,重信率不超过 30%;对市以上立案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 85%以上,年度办结率不低于 95%;严格控制赴京非正常上访,在京、省不发生涉访恶性事件。
13 .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14 .建立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体系,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15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循环经济、环境保护、主要污染物减排、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盘石头水库建管局、移民办
1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完成花营村移民搬迁收尾和大理沟、理峪村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启动弓家庄移民工作。
2 .编制修订旅游详细规划,根据资金情况分步开发,逐步为接待游客创造条件。
3 .做好全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核查和扶持资金发放工作。
4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5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1个。
5 .争取上级资金 2000万元。
6.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 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 等工作目标。
市人防办
1 .继续完善组织指挥建设,完成 1200人的人防专业队整组训练。
2 .在市委党校、职业技术学院和 20所初级中学开展防空知识教育。
3 .继续完善自动警报系统,新增电声警报器 5台,在全民国防教育日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警报鸣响率达到 100%,警报音响覆盖率达到 95%以上。
4 .开工建设市防空指挥中心工程。
5 .完成市及各县(区)人防语音、数据、视频通信网络建设任务。
6 .搞好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完成维护面积 39000平方米,加固危险人防工程 300平方米。
市农业局
1 .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 90%。优质小麦播种面积达到 100万亩,优质玉米播种面积达到 60万亩。
2 .病虫害防治率达到 85%以上。
3 .继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 4万亩。
4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完成 12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脱贫任务,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 1.07万人,确保解决 5000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5 .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5000人,引导性培训 2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4万人。
6 .新发展沼气 1.3万户,农村沼气用户达到适宜建沼农户的 50%,积极推进农村改厨、改圈、改厕。
7 .继续实施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专用玉米良种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8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0%。
9 .争取上级资金 1500万元。
10 .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
11 .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12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30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2个。
13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循环经济、城乡一体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林业局
1 . 完成造林绿化 17.2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 2.5个百分点。
2 . 新建和完善平原林网 35万亩。
3 . 完成年度林业育苗 0.8万亩。
4 . 切实加强林政管理,森林、林木年采伐量不突破省定采伐限额。
5 . 启动林业生态市建设村(镇)绿化工程,重点绿化 8个乡 (镇 )、 76个村。
6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5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1个。
7 . 争取上级资金 800万元。
8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乡一体化、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水利局
1 .新发展节水灌溉面积 4万亩。
2 .解决 5万农村居民的安全饮水问题。
3 .新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5平方公里。
4 . 建设淇河高村橡胶坝。
5 .争取上级资金 1000万元。
6 .完成收入 1219万元,其中水资源费收入 260万元,南水北调基金 959万元。
7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5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1个。
8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循环经济、城乡一体化、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社会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畜牧局
1 .畜牧业产值增长 17%以上。
2 .畜牧加工业产值增长 20%以上。
3 .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完善动物疫情控制预案,切实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
4 .全面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建设,新增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企业 3家以上,申报无公害畜产品 1个以上。
5 .实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6 .落实好奶牛和生猪生产扶持政策。
7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30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2个。
8 .争取上级资金 240万元。
9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循环经济、城乡一体化、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粮食局
1 .粮食购销量达到 1.5亿公斤。
2 .争取上级资金 1500万元。
3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3000万元,新落地超 2000万元项目 2个。
4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农机局
1 .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 345万元。
2 .完成保护性耕作面积 2万亩。
3 .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190万千瓦。
4 .争取上级资金 100万元。
5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民族宗教局
1 .认真落实全国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促进民族企业发展。
2 .加强县(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县(区)宗教团体组建率达到 70 % 以上 。
3 .及时处理民族纠纷事件和各种非法宗教活动,继续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良好局面。少数民族、信教群众无群体性事件发生,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4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行政执法目标。
市民政局
1 .做好救灾工作,确保灾民生活。
2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敬老院 10所,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 40%,将集中供养对象的最低标准由每人每年 1200元提高到 1400,分散供养对象最低标准由每人每年 1000元提高到 1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