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4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35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36 .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市发改委
1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 15%。
2 .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 23%。
3 .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30%。
4 .全市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85%。
5 .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 13%。
6 .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5.5%。
7 .全市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23%。
8 .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5%,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28%。
9 .搞好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加强全市经济的预警、预报和监测工作。
10 .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促使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按期完成。
11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完成 40万平方米,安置搬迁户 3000户;开工建设 5万平方米。完成 109.39万平方米的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
12 .扩大融资渠道,搭建多元化融资平台,下大力气推进企业上市,争取 1- 2家企业上市。
13 .完成“小火电”企业关闭。
14 .抓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
15 .争取上级资金 9000万元。
16 .完成副食品价格基金收入 220万元。
17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6.9亿元。
18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乡一体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财政局
1 .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16%以上,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3.5%。市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16%。
2 .落实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确保市级党政机关、财政供给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3 .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支出按法定要求增长。
4 .继续实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直补,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
5 .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免杂费的同时,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秋季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
6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率。
7 .争取上级资金 1.2亿元。
8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城乡一体化、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国税局
1 .完成市级地方税收 2.25 亿元。
2 .全市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达到 3.175 亿元。
3 .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办理减、免、退税手续,努力支持企业发展。争取为循环经济及安置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办理各类减、免、退税 8000 万元。
4 .进一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积极开展税收执法检查,逐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圆满完成各项行政执法目标。
市地税局
1 .完成市级地方税收 3.62亿元。
2 .全市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达到 5.83亿元。
3 .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全面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
4 .坚持依法治税,严格落实税收政策,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市人事局、编委办
1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 .深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3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4 .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工作。
5 .按时完成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落实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政策。
6 .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7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行政执法目标。
市监察局
1 .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土地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加强对涉及民生价格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3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围绕推进法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效能监察,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围绕解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4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土地和矿产资源、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和 渉 企“四乱”案件。
市审计局
1 .完成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区)财政决算、交通规费、亚行贷款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农村低保资金等 28个审计项目。
2 .完成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确定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和任中审计任务。
3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行政执法目标。
市统计局
1 .根据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方案的总体安排,完成经济普查市、县(区)组织机构建立、人员抽调、培训、单位清查等阶段性工作任务。
2 .按照全国、全省统计调查标准,完成基本统计任务和抽样调查任务。
3 .完成省统计局下达的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任务。
4 .及时收集、整理、加工统计资料,按时完成省、市政府制定的量化指标的统计认定工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国民经济统计指标进度完成情况。
5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提供统计分析调研报告 60篇以上。
6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循环经济、行政执法目标。
市盐业局
1 .实现利税 50万元。
2 .盐业案件结案率 98%以上。
3 .合格食盐市场占有率达到 98%以上。
4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等工作目标。
市外事侨务办
1 .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涉外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外宾接待、外国专家管理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无重大涉外案(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