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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鹤政〔200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8 年度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目标监控分析,每季度末对所承担的责任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八年五月七日

浚县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6%。

  2 .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 58%。

  3 .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67%。

  4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 13%。

  5 .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 25%。

  6 .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35%。

  7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15%。

  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6%,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2.19%,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7.4%。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2%。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5%。

  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6%。

  10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 23万美元。

  11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2.8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784万美元。新落地超 5000万元项目 14个,其中 5000万元至 1亿元项目 8个, 1亿元至 5亿元项目 5个, 5亿元至 10亿元项目 1个。谋划推进 1个投资规模超 10亿元的项目。

  12 .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

  13 .国内旅客人数增长 1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 1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 0.5‰以下,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4 .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工作任务。城镇化率提高 2.5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5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0%。

  1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3%。

  17 .城镇新增就业 6500人。

  18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400人,其中“ 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 900人。

  1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下。

  20 .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1 .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 100%。

  22 .完成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人数 2062人,其中解决温饱人口 217人。

  23. 新增沼气用户 8000户。

  24 .做好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对符合国家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5 .建立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和工作体系,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

  26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 386所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并加强对标准化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为所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建立健康档案。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7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 11.3‰以下。

  28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

  29 .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 25%。

  30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工作目标。

  31 .依法征收污水、垃圾处理费,确保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稳定运营、达标排放。

  32 .完成年度造林绿化 3.73万亩,完成林业育苗 2500亩。

  33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淇河生态保护与开发工作责任目标。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4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5 .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恶性案件。

  36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7 .不发生赴京集体上访,赴省集体上访不超过 1批,来市集体上访不超过 15批;到市重访率不超过 13%,重信率不超过  30%;对市以上立案要结果的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 85%以上,年度办结率不低于 95%;严格控制赴京非正常上访,在京、省不发生涉访恶性事件。

  38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39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40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

  41 .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

淇县政府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17%。

  2 .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 60%。

  3 .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83.5%。

  4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 13%。

  5 .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 25%。

  6 .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 35%。

  7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15%。

  其中,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6%,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12.19%,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 27.3%。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2%。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5%。

  9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6%。

  10 .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 2251万美元。

  11 .招商引资到位市外资金 13.8亿元,其中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 990万美元。新落地超 5000万元项目 14个,其中 5000万元至 1亿元项目 8个, 1亿元至 5亿元项目 5个, 5亿元至 10亿元项目 1个。谋划推进 1个投资规模超 10亿元的项目。

  12 .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完成。

  13 .国内旅客人数增长 10%,国内旅客旅游收入增长 15%,旅客投诉率控制在 0.5‰以下,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

  14 .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城乡一体化工作任务。城镇化率提高 3个百分点。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15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0.5%。

  1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4%。

  17 .城镇新增就业 7500人。

  18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2400人,其中“ 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 900人。

  19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下。

  20 .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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