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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3)在《中卫日报》开办“两基”迎国检专版,集中宣传全市“两基”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及“两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6月1日至6月14日期间,每天至少发布一条反映全市“两基”迎国检工作的消息或新闻,及时准确地对“两基”工作中的亮点、闪光点及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从5月20日起,每天在报纸醒目位置刊发至少一条“两基”宣传口号或标语。国家“两基”验收团莅临中卫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中卫日报社负责)
  2、电视宣传
  及时对“两基”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措施、重大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从5月20日起,每天在中卫新闻前后,插播一至两条“两基”宣传标语或口号。及时播发反映中卫市“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5月30日至6月24日期间,每天播发一条“两基”迎国检的消息或新闻,并对国家“两基”验收团莅临中卫的检查验收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中卫电视台负责)
  (二)社会宣传
  1、印发“两基”迎国检培训提纲,编辑《中卫市“两基”迎国检工作手册》,对国家、自治区“两基”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各项指标及全市“两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宣传。(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
  2、拍摄一部专题片。精心策划、制作一部全面反映我市“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专题片,5月上旬完成制作。(市教育局、中卫电视台负责)
  3、在“两基”国检专家下榻的阅海宾馆设置宣传专板(6米×1.8米)。(市教育局负责)
  4、刷写固定墙体标语。在各学校门口道路、公路两侧适当位置刷写标语。(市教育局负责)
  5、制作横幅、设立标语牌。各镇(乡)政府在辖区重点位置设立1块喷绘宣传牌(4米×2.5米),5月30日前完成,验收前一天在镇(乡)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其它各成员单位于验收前一天在市区街道各悬挂宣传横幅2条。(市“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乡)政府负责)
  6、在中营高速公路中卫收费站、中卫黄河大桥两侧设置醒目的大型宣传标语牌,5月31日前完成。(市交通局负责)
  7、验收前一天,在市政府所在地悬挂横幅,设置彩旗、气球,彩虹门。(市政府办负责)
  8、国家验收团莅临中卫前一天,做好下榻宾馆的氛围营造工作。(市政府办负责)
  9、组织专题文艺演出。以关心、支持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为主题,编排一台文艺节目,于5月底前安排广场演出。(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体育局负责)
  10、组织法制宣传。5月中旬,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市司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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