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农业部第977号公告的通知
(粤农办〔2008〕46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
农业部第977号公告发布了《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现就贯彻执行农业部第977号公告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局要认真对照《单一饲料产品目录(2008)》,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于今年5月1日前按农业部《
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规定办理好《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并按国务院《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定保证产品质量、附具标签等。不在目录内的单一饲料生产企业无需办理《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向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广泛宣传农业部第977号公告,尤其是要将公告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的饲料生产企业,要求其从今年5月1日起,采购和使用目录内单一饲料的,应核对供货企业的生产资格和产品标签,确保所用的饲料原料符合相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