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公共交通指标
| 未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信号。
| 组织人员进行论证,在条件允许的主干道路口交通信号设备配置了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装置及在公共交通车辆上安装请求优先通行信号的装置,制定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管理规定,并制定逐年增加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的规划文件。
| 从现在起至2008年12月31日
|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交警支队、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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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结构不合理,摩托车保有量大,还有大量人力三轮车及后三轮车运营载客,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缺乏良性市场。
| 出台摩托车管理方案,限制摩托车在部份路段通行,取缔人力三轮车及三轮摩托车载客或限制其在中心城区的通行区域。
| 从现在起至2008年12月31日
|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残联、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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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有待加强,特别是场站建设,公交在建和建成的自有停车场不足,还有许多公交车辆租地停放,不但对消防安全带来隐患,而且公交发展有一定难度。同时,部分公交首末站占用道路停车掉头,危及车辆及乘客安全。
| 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战略,建立健全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和补偿机制。对中心城区所有公交首末站进行排查,对占用道路停车的公交首末站停止使用,加大公交首末站的建设。
| 从现在起至2008年7月31日
|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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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公交中途站点无候车设备,仅插牌设站,给乘客带来不便,也与山水旅游城市形象不匹配。
| 完善公交站点的配套设施。
| 从现在起至2008年10月31日
| 责任单位: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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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公交专用道与摩托车道混行或被挪作停车泊位。
| 加强公交专用道的管理,改变公交车道与摩托车道在一条机动车道内的现象,撤除占用公交车道的停车泊位。
| 从现在起至2008年6月30日
| 责任单位:交警支队
协办单位: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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