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粤农〔2008〕125号)
有关地级市农业局、财政局:
为加快山区和革命老区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提高农业商品化水平,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我省计划2008年至2010年继续在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开展“一乡一品”活动。现将《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申报指南请在“广东农业信息网/农业项目”http://www.gd.agri.gov.cn/zwxx/nyxm/上下载),请依照申报指南抓紧做好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1.“一乡一品”项目申报书
2.“一乡一品”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
3. 地级市“一乡一品”项目计划推荐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广东省省级“一乡一品”专项
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建设总体思路与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产业化为方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扶持山区和革命老区乡镇抓住一个特色优势品种资源进行商品化开发,促进生产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市场品牌化,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被扶持农户年均人均增收10%以上的计划目标。
二、项目实施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组织机构:项目统一由广东省农业厅组织实施。地级市农业局负责辖区内“一乡一品”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有关县(市)农业局。
三、项目实施范围和条件
(一)项目实施范围
省政府确定的50个山区县所属乡镇和粤北山区、东西两翼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革命老区乡镇。省级“一乡一品”专项资金已扶持过的乡镇原则上不再申报。
(二)项目立项基本条件
1.项目开发的产品具有区域优势与地方特色,开发前景广阔,市场竞争力强,对当地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2.开发的产品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市场基础,进一步开发易被群众接受。具有可供较大规模连片开发、优化提高的潜力。
3.有龙头企业带动,有利于形成优势产区,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和特色产品品牌培育。
4.当地政府和部门重视,能对发展特色产品生产,促进产业化经营提供有力支持。
5.项目建设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每个项目要求扶持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农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四、省级扶持资金用途
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以及先进适用技术培训与示范,生产基地部分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启动性环节。
五、项目申报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逐级上报程序。项目建设承担单位认真编制《“一乡一品”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县农业部门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地级市农业局和财政局。地级市农业局和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从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中每个县择优筛选1个-2个项目上报。
(二)申报材料
1.地级市农业局、财政局上报的项目计划文件(含项目计划推荐表);
2.“一乡一品”项目申报书;
3.“一乡一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时间要求
每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分别送省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2份和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