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教育、卫生、涉农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纠正和查处农村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开展对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的专项清理,加强对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国家对农民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坚决查处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强行要求农民配套出资出劳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纠正农村土地承包和落实土地补偿费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对损害农民土地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四是督促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五是搭建“三农”综合服务平台,协调涉农部门各负其责,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六是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时间及时,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加重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
2.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杂费、免教科书费政策落实到位,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杂费和在部分城市试行免教科书费工作。二是加强收费监管。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和回扣、开办有偿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年内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加强对国际合作办学行为的监管。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免收借读费。五是开展民主评议学校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一是落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二是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限价挂网,竞价采购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办法,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三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健全完善医疗服务承诺制、院务公开制、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四是继续开展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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