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落实激励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相关政策。为科普工作者在科普研究、科普创作、学术交流、出国考察、技术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申请科普项目经费和奖励等方面提供政策引导与服务。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
--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进修活动,加强业务学习,全面提升在职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
--通过高等院校和有关研究机构培养大批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专门人才;改革文博专业课程内容,为不同类型科普场馆培养适应性广泛的专业人才。
--增强科技界的责任感,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促进科学前沿知识的传播。
--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理论研究,加强国内外、省内外及海峡两岸学术交流,把握基本规律和国际发展趋势,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实践提供指导。
五、组织实施
--成立三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领导。要把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将公民科学素质作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业绩考核。把科普工作列入科技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并抓好《纲要》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建立和完善形成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根据《纲要》的要求,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逐步建立起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综合集成、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负责制定本系统的实施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强对公众科学素质水平的定期监测评估。要结合我市实际,借鉴相关经验和成果,围绕公民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求,开展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为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并对各级各部门实施《纲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考评和督促,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按照《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全市性公众科学素质水平和《纲要》实施情况监测,每2年进行一次抽样调查,掌握公民科学素养状况,及时发现并改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修正、调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政策措施,保证《纲要》全面、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