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电脑网络教室、科技活动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7.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运用远程教育、网络教育等多种多样的教育方式,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目标:
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措施:
1.搭建社会化科普服务网络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信息资源,构建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2.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扶持和鼓励原创性科普作品创作,表彰优秀科普作品,开展优秀科普作品推介、展演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作品的影响。
3.支持和鼓励面向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的科普创作。鼓励并组织创作公众普遍关注的卫生保健、生活常识、致富技术、环境保护等科普作品。
4.加强科普创作队伍建设。以市科普作家协会等为骨干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和造就一批科普作家及热心创作的科普工作者,构成我市科普创作队伍的主体。
5.建立健全科普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和交流机制。充分保护知识产权,创造公共信息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
牵头部门: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
(七)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目标:
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公众通过大众传媒接受科普教育的渠道明显增多。
措施:
1.发挥广电在科普宣传的作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应安排科普专栏固定节目,继续办好“科技之光”、“科普之声”等电视、广播科技栏目。
2.在报刊开设科技、科普专栏。办好三明日报《科普天地》栏目,使其成为我市报刊科普宣传重要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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