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文〔2008〕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三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三明市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福建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实施方案》,结合三明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全面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全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工程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工程
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