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2007年12月14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7〕56号),对全市的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08年,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按照省政府要求,2008年年底前,我市所有街道社区、镇村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预案编制工作要基本完成,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这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要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抓紧对辖区内所有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预案制订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详细的编制计划,并逐个层次、逐个单位地抓好落实;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特点、行业特点等,拟订一套比较系统的预案文本,供基层单位参考,提高预案编制的质量和效率;要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对已制订的预案进行规范和修订,年底前要完成县级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任务,并报市政府备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系统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增强其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修订专项预案的准备工作。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应急演练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负责组织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单位的预案演练,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预案演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好市各专项预案及本系统、本单位应急预案的演练,其中对各专项预案的演练,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的总体演练计划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专项演练计划要于2月底前报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应急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抽查或观摩。
(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2007年年底前,我市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办事机构都已批准成立,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有的市区虽然机构已经成立,但人员、设施等还没有完全到位,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对此,有关市区要引起重视,尽快明确职责、配齐人员、完善设施,确保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最迟3月底前正式对外办公。同时,要加快镇(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进度,争取6月底前明确机构,确定相关负责人员,承担日常应急管理的各项职责和任务,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组织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