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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印发广东省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农〔2008〕123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局、畜牧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7号)的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广东省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广东省200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加大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检测力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在保持全省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省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突出抓好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农资店的再整治再提高;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蔬菜、畜禽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省形成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一是全面整治城乡结合部、乡镇、农村等地区的小农资店,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农资进销台账制度。大力开展农药、肥料、种子等种植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整改,对严重不合格产品和蓄意造假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二是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会同省经贸、公安、工商、质监、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高毒农药和种植产品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积极推进高毒农药替代工作。三是加强对饲料和养殖环节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的监管工作。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蛋白精”、“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和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工业级原料或添加剂作为饲料级产品使用的违法行为。四是强化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产品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饲料企业审查工作,严把饲料企业和饲料产品的市场准入关。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企业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严肃查处无证生产和超出审批范围生产的违法行为;检查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合格证;检查企业基本条件、生产记录及产品检验记录等。对于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五是加强部门配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根据12316“三农服务热线”、群众举报和农资质量投诉的线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整治制假售假窝点及其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密切配合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有效遏制农资制售假劣农资的犯罪行为。六是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全面开展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用药检查。重点检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种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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