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征管规范执收行为。继续推进和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非税收入征管模式,下大力规范执收行为。一是对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执收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将现行项目纳入基础数据库管理,实行定项、定标征收,到期项目一律停征;二是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项目,实行委托征收的,明确非税收入征收主体和受托单位责任,依法签订委托征收协议;三是加快非税收入征管网络系统建设,妥善解决好政务中心窗口收费软件兼容升级,政务中心之外的执收单位全部进入征管系统,并确保非税收入征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继续抓好市区学校电子信息化收费的巩固和推广,并延伸到大中专院校和武陵区小学;四是争取财政支持,逐步取消执收单位非税收入过渡户,所有非税收入先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按规定划解国库和财政专户,并抓好执收单位取消过渡户后沉淀资金的清缴。五是重视抓好垄断性公共资源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城市特许经营资源的潜力挖掘,拟开展城区广告位、泊车位等的调查。同时,配合财政规范没收和追缴财物管理,避免收入流失。
三、抓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除了抓好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外,重点是抓好非税收入业务制度建设,提供征管政策支撑。一方面,建立基础性规章制度,以《
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为依据,起草规范市直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从非税收入的范围、征管机构职责、征收方式、资金管理、政府统筹比例、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全面明确和界定,从根本上理顺思想认识不统一、收费行为不规范、征管主体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另一方面,健全具体性操作制度,票据管理上,主要制定票据购领、使用、核销、保管、检查制度,并拟开发票据年检年审的软件;征收管理上,制定国有资产收益征收办法,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办法,委托征收管理办法,分别以市政府办或财政名义下发。总结建设项目统一收费的试点经验,完善收费制度,解决执收单位把关不严的问题;稽查管理上,制定非税收入稽查办法,非税收入信访举报办法等一系列规范化制度。通过健全机制,做到有序操作,有章可循。
四、抓稽查强化管理职能。在建立非税收入举报、稽查、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稽查力度,开展好非税收入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稽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充分发挥稽查手段在征管中的职能作用。一是对市直单位使用税务票据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市直单位规范使用财政票据和税务票据,达到以票管收;二是对应使用财政票据而使用非财政票据的供票盲区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消除供票监管死角,解决使用自制票据或其它非法票据的问题;三是对社团、协会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配合财政加强监督社团资金的收支情况,管好社团的收入缴存;四是对临时办班的情况进行检查,制止乱收费、借办班之名变相旅游的行为。五是坚持稽查与调研相结合,针对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为政府和财政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