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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通知


  四、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职工年休假的管理。各处室、单位及全厅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干部职工每次申请休假,均应填写《广东省农业厅职工年休假审批表》,并按以下程序呈批:

  1.厅领导班子成员(含巡视员、副巡视员)的年休假由厅长审批;

  2.扶贫办、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副职(含副巡视员)的年休假由领导班子正职审批;

  3.厅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正职的年休假由分管本处室、单位的厅(办、局)领导审批;

  4.厅机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正职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年休假由本处室、单位正职或其委托的人员审批。

  《广东省农业厅职工年休假审批表》(表样附后)可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下载。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农业厅干部职工年休假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处室

(单位)

 

职务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工作年限

 

休假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  共   天。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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