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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
  (一)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二)市及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确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三)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四)威海日报社和市文化局、广播电视局、信息产业局、档案局、政府新闻办公室等单位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承办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威有关单位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单位,负责编制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搜集、整理本单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监察局等单位负责采取社会评议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市保密部门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各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办公室或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确定的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包括部门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同时,要利用公开栏、显示屏、小册子等多种平台、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各级政府还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威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威海”(www.weihai.gov.cn)是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该平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为市政府部门、单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日常维护、调度管理和人员培训,并为各网络单位配备统一标准的软件;各网络单位要密切配合,按规定接受管理和培训,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进行充实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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