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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郑立新同志记功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三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和郑立新同志记功的决定
(明政文〔2008〕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底以来,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呼应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针对社会治安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市区刑侦机制进行改革,整合市区刑侦警力资源,确定刑侦支队承担市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的侦破任务,有力地提高了刑侦工作效率。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认真落实改革部署,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积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取得突出成绩。2008年3月份以来,该支队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上下一心、群策群力,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充分发挥公安基层基础和公安科技优势,坚持传统侦查手段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接连侦破了“4?7”系列杀人案和“3?9”、“3?11”、“3?22”、“4?6”等大案、要案,抓获了所有涉案犯罪嫌疑人,并通过审讯深挖,带破了3起命案隐积案,取得重大战果,为维护我市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示了我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展示了不怕困难、勇于攻坚、无私奉献、团结协作的战斗精神。
  郑立新同志系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从事刑侦工作以来,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忠于职守,无私无畏,顽强拼搏,组织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千余起,参与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百余名,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广大群众的赞扬和好评。在侦破“4?7”系列杀人案等大案、要案中,他身先士卒,连续48个昼夜奋战在侦查破案第一线,为成功破获案件和追捕10名犯罪嫌疑人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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