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场秩序(15分)
①无出店经营(3分): 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搭乱建(2分):临街建(构)筑物无搭偏接棚现象(城镇统一规划的除外),每发现一处扣0.5分;
③无马路市场或晒场(10分):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交通秩序(15分)
①城镇内主干道标志标线规范清晰(2分):缺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停乱靠(6分):各类车辆在指定的区域内有序停放,否则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③无脏乱差现象(3分):城镇客运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车辆行停有序。否则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④无重大交通事故(2分):城镇内无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发现一起全扣;
⑤国道用地范围内(水沟外缘1米)无非公路标志,计2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二)城镇建设(25分)
1、有1座以上(含1座)符合要求的垃圾处理场,计1分,没有全扣,达不到要求扣0.5分。
2、城镇主干道每60米配置一个符合要求的密闭垃圾容器,计1分。每缺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
3、镇区按标准配备有1-2座公共厕所,计1分。无公厕全扣,达不到标准扣0.5分。
4、城镇内主干道基础设施配备齐全(含路面硬化、路灯、绿化、管网配套等),计5分。每发现一项不配套扣1分,扣完为止。
5、城镇道路、地下管网、站场、绿化、路灯、环卫等基础设施配套当年投入达5万元以上(含5万元),计10分。按实际投入额折合计分(以财政部门决算或建设合同为依据)。
6、城镇内无旱厕,计1分。每发现一座扣0.5分,扣完为止。
7、城镇内国道行道树保持完好,计1分。每缺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8、城镇内市场等重点单位消防栓配置符合要求,计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
9、建筑工程无安全事故,计3分。每发生1起(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1起(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建工安全事故扣3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城镇规划(20分)
1、依法修编报批总体规划,计3分。未修编不计分,已修编但未报批扣1分。
2、编制报批城镇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每项计2分,共4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