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园林绿化(8分)
当年新增省、市级园林单位或小区8家以上(含8家),计8分。每缺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省级以上园林县城或城区该项计满分)。
3、环保消防(4分)
①城区无市级以上消防部门重点挂牌的消防整改单位(市消防部门提供依据),计1.5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城区无市级以上环保部门重点挂牌的环保整改单位(市环保部门提供依据),计1.5分。每发现一家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处理场1座以上(含1座),计1分。无垃圾处理场全扣,有垃圾处理场但未达到要求扣0.5分。
4、建工管理(4分)
①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计2分,按实际合格率折合计分;
②建筑工程无安全事故,计2分。每发生1起(次)死亡1-2人的安全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每发生1起(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特大建工安全事故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城镇规划(15分)
1、依法依程序修编(城区)总体规划,计2分;编制报批详细规划与村庄建设规划,计2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2、规划审批实行“一书两证”制度,发放率达90%以上(含90%),计2分;文书档案规范齐全,计2分。每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3、规划按程序审批,计2分;严格执行规划,无重大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计2分,违反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规划管理有专门的监察队伍,计1分;规划监察无执法犯法现象,计2分,每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重点镇考核标准
(一)城镇管理(50分)
1、卫生秩序(15分)
①无暴露垃圾(10分):主次干道无暴露垃圾。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贴乱画(5分):临街建(构)筑物、公共设施上无随意张贴或涂画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市场秩序(18分)
①无出店经营(5分):临街门店无出店经营,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无乱搭乱建(5分):临街建(构)筑物无搭偏接棚现象(城镇统一规划的除外),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③无马路市场(8分):无马路市场,无随意占道或沿街叫卖现象,计4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市场内外干净整洁,分区合理,各类商品摆放有序,计4分,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