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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集“城市记忆”资料工作的通知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征集“城市记忆”资料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明电〔2006〕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了维护常德历史面貌,展示常德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促进“文化名城”建设,经市政府同意,拟在国庆期间举办“城市记忆”大型图片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此次活动由市城市办、市档案局、市房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协办。设立“城市记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办公室,由市城市办、市档案局、市房管局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市档案局三楼。联系电话:7786110,联系人:于金铭。

  二、征集内容

  此次征集的主要内容是保存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的,反映常德城市发展、单位变化,展示常德城市建设成就,记录常德著名人物、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在常德发展中形成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的新老照片、图册、奖牌、奖杯和文献资料等。

  三、征集方式

  1、普遍征集:采取行政措施动员征集本单位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资料。

  2、重点征集:筛选信息,对收藏有重要资料的单位或个人重点做工作进行征集。

  3、接受捐赠:对那些不是公务活动形成的,但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且收藏者愿意捐赠的,可采用捐赠办法征集。对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其本人或直系后代享受免费利用权。

  4、接受寄存:对不是公务活动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但收藏者又不愿意捐赠的,可采用在市档案馆免费寄存的办法征集。不经寄存者同意,市档案馆不得对外公布。

  5、征购:对非常珍贵的档案资料,拥有者既不愿意捐赠,也不愿意寄存,可作价进行征购。

  6、交换:交换主要用于兄弟单位之间,一般用复制品、拷贝品、翻拍件进行交换。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6月15日前将名单与联系方式上报市征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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