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意见
(陕政发〔2008〕1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到2012年底前基本解决全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近年来全省农村饮水工作成效显著。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从统筹城乡发展的全局出发,把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保障饮水安全放在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板块推进,实施项目牵引,加强目标考核,掀起了新一轮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热潮,累计新建各类饮水工程3400多处,解决了380多万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安全人口由1470万增加到1850万,其中饮用自来水人口由980万人增加到1250万人,全省农村饮水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任务繁重。我省是一个水资源十分紧缺的省份,受自然、地理和经济条件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一是缺水人口多。目前全省仍有926万农村群众的饮用水达不到国家饮水安全标准,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33%。二是解决难度大。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农村人口,大多分布在偏远地区,居住比较分散,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三是工程管理机制需要改革创新。已经建成的饮水工程中,相当一部分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到位,影响工程效益的发挥,导致部分群众可能重新出现饮水难问题。
(三)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意义重大。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的迫切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加快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努力把这项关系民生的实事好事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四)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群众持续获得安全饮用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