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安监管〔2008〕79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光明新区经发办: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全监管局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予以印发,请各区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动员多种力量,着力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贡献。
一、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突出宣传教育
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要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广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广泛宣传排查隐患、治理隐患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各部门、企业在开展隐患治理中的有效做法以及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成绩;要注重运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举一反三,遏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对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坚决予以曝光,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从“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角度出发,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面向企业和社会,着力于提高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不断创新,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制作成通俗易懂、易于掌握的影视资料、读本等,或者运用文艺表演、公益广告等方式,并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广泛向市民普及安全知识,增强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